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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麻煩網友投票的原住民LOGO票選活動


今天我聽到燕小姐說


他們根本是...來黑的


以下是妹妹的同學寫信給主辦單位的內容:


 


Sent: Monday, November 30, 2009 5:21 PM
To:
irene@mail.ipcf.org.tw
Subject: 有些問題


你好
我是有參加商標設計比賽的同學,我朋友有些問題想問你們:
1.
剛剛有人反應你們的票數有點問題,尤其是24號好像突然暴增(11x變到20x),也有同學說顯然剛剛在第一頁的作品是同時增加票數的,如果真的是因同學動員是沒意見,不過似乎票數有點讓人質疑,我們參加過別的比賽有時候也出現類似問題,所以很明顯的同學們都覺得有異樣。
2.
有人反應正常應該是最先上傳於網路的是放在第一頁,有些人不清楚有第二頁之類的,而且明顯發現前面做的作品似乎是品質比較好,後面有部分作品很多雷同或抄襲的感覺(同學的感覺),對於我們先做出作品的人似乎不公平。
3.
第一頁和第二頁作品似乎不能同時投。
4.32
34沒圖面。
5.
另外有很多同學說9號和24號不太雅觀,有點像是.......當然每個人有創作自由,只是多數人的反應。

謝謝!!如有問題或回覆可回信,有些問題是一開始就存在的,只是個人覺得沒什麼太大影響,不過今天有同學大大反應,才決定代同學一次跟貴單位說些意見!!即便這只是網路人氣票選,但因為我們重視競賽所以我們也希望權益不能被忽略。


↓主辦單位回信了↓


Subject: RE: 有些問題
Date: Mon, 30 Nov 2009 19:40:51 +0800


李先生,感謝您對活動的密切關心。


以下答覆您的問題(對應您的問題編號):


1.      關於票數:經查那些票數並沒有灌票嫌疑,確實來自不同的人所投,看來大家都很重視,謝謝!


2.      作品擺放順序:此類活動一般是以後投的優先顯示(如:去年統一超商與設計協會合辦的思樂冰杯身塗鴉競賽,作品數千件,也是這樣一邊收件一邊展示,優先顯示最新投稿的作品),否則投票者每次上來都要從第一頁看起,最先投的那幾件固定被看數百遍(會覺得很煩且失去新鮮感吧)其實不一定有利。倒是您提到「有些人不知道有第二頁」的顧慮,我們會與工程師商量看看是否加大選頁字型。至於前者背後者抄襲的顧慮,如果作品從外觀看來顯有抄襲嫌疑,我們會設法溝通,但目前尚未發現。如果後者純粹是受到前者靈感的激發,很難定義為抄襲,例如「星巴克」如果想告「壹咖啡」「City Cafe」「西雅圖咖啡」「伯朗咖啡」的logo抄襲,恐怕是很難成立的。


3.      兩頁作品不能同時投的問題我們會盡快設法改進。感謝您們的提醒。


4.      32/34號經查是35號上傳失敗,已移除。


5.      關於9/24號作品,可能是蛇的頭形讓您們覺得「不雅」吧,很抱歉我們暫時無法向上帝反映,我想百步蛇自己應該也覺得很困擾吧?何不一笑置之?


 


感謝您們的意見,大家互相討論,也很不錯!



↓妹妹的同學回信了↓



Sent: Monday, November 30, 2009 8:22 PM
To: irene@mail.ipcf.org.tw
Subject: RE: 有些問題

 


感謝你們的答覆!!我會和同學朋友說明!!
不過如果如同上傳失敗的32-34號都有票數(沒圖面),就表示投票多少有些是可質疑的。另外題外話是我自己的認知,(否則投票者每次上來都要從第一頁看起,最先投的那幾件固定被看數百遍(會覺得很煩且失去新鮮感吧)其實不一定有利。)但反之放在越後面的,相對於會認真看到最後的也要有很大耐性,也不見得是有利的,不過這都是有好有壞。受前者靈感激發的確不能就定義為抄襲,以及雅觀的問題,我想最終還是靠作品創作見分曉最公正。的確聽同學抱怨後再經由你們驗證才能確保公平競爭,表示貴單位尊重我們參賽者,謝謝你們對我們的回應,保障並接納我們參賽者的權益和意見。我們會繼續宣傳此活動,並持續參予,謝謝!!


 


 


↓結果隔天收到主辦單位的回信↓


Subject: RE: 有些問題
Date: Tue, 1 Dec 2009 16:02:42 +0800



這是李先生的回信,


看來被我[順著毛摸],已經乖乖了。


 


↑我想以上這段話↑


可能是那位白目人不小心寄錯人的


這樣整我們設計者


很想投訴到蘋果日報去


但是燕小姐說不用搞太大


真的很想罵髒話


那我之前一天投4票是投假的ㄚ


欺騙我們感情嘛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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